By 克里斯蒂安·雅库贝茨
网络是古往今来最具影响力的权利机制。在数字时代的条件下,意见观点的传播变得史无前例的轻松。我们也许会立马想到蝴蝶效应的故事,它轻轻振翅可能会最终造成屋倒楼塌。与此类似的是,曾有某人喊上一嗓子,而使得整个社会改变看法或至少是开始讨论。
仅仅这一年,我们就在互联网上看到一波又一波的愤怒浪潮。“狗屎风暴”变得稀松平常,疾呼呐喊成为风俗习惯。互联网“农庄”总能制造出愤怒的“母猪”。
互联网上充斥着的运动,以将某人某事彻底摧毁为己任,这些运动像一种新的权利给我们施加心灵暗示。人们并没有错过对布吕德勒或是其他性骚扰者的唾骂。
那么,网络上是否存在一种暴政?是否存在一种“思想恐怖主义”的类型?是否存在由少数人制造的观点,被广泛传播而成为共识?如果是这样的话,则必须有一种同构网络存在,万事万物在其中做同样的运动,这种网络对万事万物的意义也相同,它必能制造观点,就像曾经的以及现在某些时候的大众媒体所做的那样。
小网络中有足够多的志同道合者
互联网世界存在着无限多的微小网络,它们或多或少都能够和平共处。
这并不排除这种可能性,即从这些微小网络中产生的意见,在短时间内汇集在一起变成媒母(Meme),有时候甚至变成真正的观点和运动。但在此之后,这些迅速和短期交织在一起的微小网络会分道扬镳,重新以自己的视角来审视事物。没有哪个地方像互联网这般迅捷和简单。
在这些微小网络中,世界其实很小,数据时代的便捷,使得人们能够在免受外界侵扰的情况下相互抱团支持,仿佛他们真的很有道理。
我们看一组数据:如果一名博主今天有1万名页面访客,那是再平常不过的事了。但如果一个井号标签,比如“#呐喊”,在一天内被使用了7万次,这个数量就很大了。
与大众媒体相比较,在微小网络的世界中,往往有足够多的志同道合者相遇,他们会交换相同的意见和观点,并且相互确认自己的观点是完全有道理的。
意见领袖居于统治地位
但是,这个庞大的信仰社群何时在网络中出现,何时能够任意的产生和强加观点与潮流?如果这些压根就不存在的话,那么不确定的感受又来自于何方?
答案很简单:尽管所有人都以某种方式存在于网络上,但只有少数人能够处理网络。这些少数派知道,必须在哪里放置什么样的杠杆,知道怎样选择正确的#号标签、正确的平台以及正确的表述,以求达到最广的影响范围。
当然,网络在原则上仍然是草根民主性质的,但是,发声者、强掌控力者以及通过信息过载而利用他人惰性的人的权利,一般居于统治地位。
尤其在社交网络中,汹涌的、看似永不枯竭的新闻流,从单个信息中产生,这种网络拓宽了迅速的、不假思索的“赞”与“分享”文化。这就意味着:如果某人能够产生一些“赞”和“锐推”,那么更快转发的机会将大大提升。
数字时代的滚雪球原则差不多是这样的:我们在网上发现某些信息,而这些是别人已经发现并且敲上“赞”的信息。如果网上随便的一个帖子得到了许多“赞”和“锐推”,那么可能是许多人都误解了。
网络个体应该更加会思考
如果速度是至关重要的,那么,思考就成了最主要的奢侈品。
今天还有什么不是速度第一呢?举例来说,假如电台主持Jürgen Domian在他的一条Facebook帖子被删掉后,便公开对网络审查恶言相向,那么他能够迅速收到1万次“赞”。假如演员Katja Riemann接受了一次失败的电视采访,哇塞,这一观点就会迅速传开:她是让人忍受不了的二货。
当“赞”的世界开始滚动的时候,Facebook可能并无审查制度以及采访Riemann的主持人表现糟糕的事实则销声匿迹了。此外,我们能从真实的生活中认识到什么?当所有人都如此欢愉的被纳入其中的时候,谁可能会成为败兴者呢?
网络上并不应该存在暴政,那里存在的应该是现代性的“一起来赞”,数字时代的机会主义。
“你们都是个体”,在Monty Pythons的经典电影《布莱恩的一生》中,绝望的布莱恩向追随他的大众这样呼喊到。大家是怎么齐声回答的呢?“是的,我们都是个体”。
有些事情永远不会改变。 ■
(作者系《法兰克福总汇报》专栏作家,译者:弗里德里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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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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