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一台电视机只卖你500,还问我要发票?没有!买就买,不买拉倒。”日前,记者走访北新泾旧家电回收市场,向小贩索要发票时,多次遭遇闭门羹。5月1日,商务部《旧电器电子产品流通管理办法》(下简称《办法》)正式实施,对二手家电交易设置了相应规范。然而,在实际操作过程中,却遇到了被人无视的尴尬。
二手买卖:一个愿打 一个愿挨
根据《办法》规定,在旧电器交易过程中,经营者须向购买者出具销售凭证或发票,并提供不少于3个月的免费保修服务。从事二手家电买卖的小张告诉《IT时报》记者,他们收来的家电一般年限较长,原先的发票、保修凭证都没了,二次转卖时,自然也拿不出发票。对于保修的相关规定,小张说,“二手家电本身就很便宜,赚不了什么钱,如果还要免费保修3个月,我们都要亏本了。”他说,如果用户需要延长保修期,必须增加一定的费用。
《办法》中还有一个规定,经营者收购旧电器电子时须对收购产品进行登记,包括品名、商标、型号、出售人原始购买凭证或者出售人身份信息等等。商贩周先生对记者说,这一条操作起来很难。“现在都讲究个人隐私保护,卖个旧家电就把姓名、身份证号给你?很难。卖主都有顾虑的。”
而一些买家对于新规也不感冒。在回收市场中挑选旧货的周大爷对记者坦承,来这里淘家电就图个便宜,尽可能“凭眼力”挑一个耐用的,用几个月,坏了就扔了。如果要保修、要发票,早就去家电卖场买了。
正是一个愿打、一个愿挨的心态,让家电二手交易市场依旧平静而繁荣,几乎没有受到新规带来的影响。
业内人士:出发点很好 操作性太差
新规出台后的遇冷,一些业内人士并不惊讶。“新规的本意是想规范整个回收产业链。”宁波市家电行业协会秘书长李培鸣介绍说,当前二手家电、电子产品的配件经翻新后充当全新产品贩卖的情况屡见不鲜,在利益的驱动下,已形成了一条翻新机的灰色产业链。而在废旧电器拆解领域,由于缺乏管控,不少电子垃圾流入了不法拆解企业手里,污染环境、影响生态。通过新规的发布,可以完善源头追溯机制,有利于减少以次充好的翻新机的出现。
尽管出发点是好的,但是由于可操作性不强,政策很难落实。家电观察家刘步尘告诉《IT时报》记者,相关政府部门在制定政策时,没有想清楚如何将政策落到实处。如果有买家卖家不执行,该如何监管和查处?“旧家电二手交易本身就是一个不太正规的市场,有着其运行的‘潜规则’。除非发生重大的纠纷和矛盾,否则买卖双方不会揭发对方。那么,只有通过政府监管部门来监督和执法了。《办法》中提到的地方商务委或商务局等主管部门没有执法权,往往只能进行市场监督和管理,其威慑力偏弱。”
另一个问题在于,由于《办法》规定比较笼统,难以对症下药。上海新金桥环保公司的一名人士指出,在新规中,哪些二手电器可以流通再利用,哪些只能拆解再利用,回收登记包括哪些信息,都还不清楚。必须尽快出台配套细则,使新规更具有可操作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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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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